石大政办发〔2007〕31号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隆湖经济开发区、石嘴山经济开发区、驻地有关单位: 现将《大武口区清理整顿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大武口区清理整顿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煤炭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使煤炭经营企业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7]45号)要求,结合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 我区是全市重要的煤炭加工、销售基地。煤炭经营企业主要分布在石嘴山经济开发区长胜煤炭加工区、隆湖经济开发区和市区周边。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煤炭经营企业总户数近300家,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约150家,无煤炭经营资格的占一半。煤炭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参差不齐、布局分散,造成煤炭经营秩序混乱,监管工作难度大,同时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因此必须清理和整顿煤炭经营市场,规范煤炭经营秩序。 二、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整顿、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煤炭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以清理整顿煤炭经营市场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提升煤炭市场经营水平。优化企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准入标准和条件,加快煤炭经营企业规模化建设,培育和扶持发展大型煤炭经营企业,形成以煤炭生产企业和大型煤炭经营企业为主体,中小型经营企业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加强环保措施,实现清洁生产;强化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全区范围内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企业和个人。 1、取缔不具备经营资格条件的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企业和经营户。 2、关停不符合园区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的、国道以及交通主干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和城市出入口范围内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户。 3、打击煤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当前宏观调控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把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坚持实事求是。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妥 善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标本兼治。对非法建设、布局不合理、造成严重污染、不具备基本经营资格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要坚决限期关停;对一些有市场、有发展前景和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 (四)坚持分步实施。把当前适应性整顿和长远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凡属于关停、取缔对象的企业和项目,今年上半年要全部关停、取缔。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巩固提高,特别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将现有的、允许继续存在的企业,纳入规范的管理轨道。 (五)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煤炭经营企业。鼓励和支持现有煤炭经营企业扩张规模,做大做强;对小型煤炭经营企业,通过大型企业收购、兼并,小企业之间联合等形式重组改造壮大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8日—5月23日) 由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协调全面工作。市规划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环保执法大队、大武口国土资源分局、区工商一分局、区工商二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局、隆湖国税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对煤炭经营单位的规划选止、质量、计量、环保、注册登记、土地使用、建设审批及用地、纳税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石嘴山经济开发区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隆湖经济开发区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区周边所有煤炭经营企业的摸底。各责任单位要对现有、在建的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登记,全面掌握煤炭企业的基本情况;结合园区及产业布局规划,提出关停、取缔企业名单;修定煤炭加工区的布局规划;绘制煤炭经营企业现状及今后的布局规划图,报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实阶段(5月24日—5月30日) 区发改局对各部门上报的关停、取缔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核实初审后上报市经委煤炭管理办公室审定。 (三)清理整顿阶段 1、清理阶段(6月1日至15日) 在市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列入关停、取缔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实施强制关停。 2、整顿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工商部门对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户注销登记,组织对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环保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予以查处。城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划和建设程序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予以查处;国土资源分局对违章用地的煤炭经营企业予以查处。税务部门对偷税漏税的煤炭经营企业予以查处。 (四)验收阶段 6月上旬,由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列入清理范围的关停、取缔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7月中旬接受市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规划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石嘴山经济开发区、隆湖经济开发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城市管理局、区环保执法大队、大武口国土资源分局、区工商一分局、区工商二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局组成的大武口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惠平任组长,石嘴山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丁福贵、隆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曙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立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清理整顿的阶段步骤及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区煤炭市场清理整顿办公室(区发改局经济运行办公室 联系电话:2012905 电子邮箱:20129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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